信息系統(tǒng)數據備份與恢復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保護重要信息系統(tǒng)的數據運行安全,規(guī)范數據備份與恢復管理,使得在計算機系統(tǒng)失效或數據丟失時,能依靠備份盡快地恢復系統(tǒng)和數據,保護關鍵應用數據的安全,保證數據不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重要信息系統(tǒng)范圍內,服務器端和客戶端數據的備份與恢復管理。
第三條 服務器端的數據備份由系統(tǒng)管理員和安全管理員共同實施,備份介質則由介質管理員負責保存。
第四條 客戶端的數據備份由各網絡用戶自行實施,備份介質則由用戶或介質管理員負責保存。
第五條 服務器端的數據備份包括對應用軟件的數據備份和對用戶數據的備份兩部分,客戶端的數據備份則主要是對用戶數據的備份,包括用戶的軟件、文檔、專業(yè)數據信息等。
第六條 服務器端的數據備份主要采用磁帶備份和光盤備分兩種方式,客戶端的數據備份則可視數據和網絡資源情況靈活選擇,常用的方式包括活動硬盤備份和光盤備份。
第七條 服務器端的應用軟件備份包括磁帶備份和光盤備分兩種方式,光盤備份主要針對軟件的安裝數據,磁帶備份主要針對軟件的運行數據;用戶數據則主要采用磁帶備份的方式。
第八條 服務器端的光盤備份在應用軟件安裝以前進行,備份以后的光盤由介質管理員進行存放。
第九條 服務器端的磁帶備份必須根據相應的備份策略和實施方案(在備份管理軟件中定義),確定備份內容、備份時間、備份周期等,如每天執(zhí)行一次完全備份,每三小時執(zhí)行一次增量備份;備份以后的磁帶由介質管理員存放。
第十條 為了便于對服務器端的系統(tǒng)軟件進行應用與管理,機房中須備有與系統(tǒng)軟件有關的應用手冊和各種指南等資料,以供運行、維護人員查閱,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帶出機房。
第十一條 所有的數據備份必須登記在“數據備份記錄表”中,包括備份方式、原數據的存儲路徑、備份數據存儲介質的密級標識、備份起止時間、備份者等(見附表l《數據備份記錄表》)。
第十二條 應用軟件的源程序除了在磁介質上備份以外,程序員可根據需要進行打印備份,以防應用程序發(fā)生意外、難以恢復。
第十三條 應用軟件開發(fā)人員應將項目的調研資料、各階段的設計說明書、圖表、源程序、應用系統(tǒng)運行流程圖等進行分類歸檔,以便查閱。
第十四條 當修改應用軟件時,具體的功能修改、邏輯修改、程序變動等,都應有相應的文檔記錄,以備查閱。
第十五條 一旦發(fā)生數據丟失或數據破壞等情況,要由系統(tǒng)管理員進行備份數據恢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或更大的損失,并向領導匯報。
(1)全盤恢復一般應用在服務器發(fā)生意外災難導致數據丟失、系統(tǒng)崩潰或是有計劃的系統(tǒng)升級、系統(tǒng)重組等。
(2)個別文件數據恢復一般用于恢復受損的個別文件,或者在全盤恢復之后追加增量備份的恢復,以得到最新的備份。
附表1:數據備份記錄表
單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備份方式 | 備份目的 | 原數據存儲介質或設備編號 | 原數據存儲路徑 | 備份起止時間 | 備份人 | 介質類型 | 介質編號 | 介質保管人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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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備份方式:磁帶備份、光盤備份、軟盤備份、活動硬盤備份等;
1. 備份目的:服務器應用軟件備份、服務器用戶數據備份、個人臨時存檔、單位存檔、委機關存檔等;
2. 原數據存儲路徑:填寫備份數據的原存儲路徑以待查,如“com卷”、“d:\data”等;
3. 介質類型:磁帶、光盤、軟盤、活動硬盤等;
4. 該表由安全管理員或介質管理員留存,保密辦負責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