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學院2015年國家獎學金評選實施辦法
為認真做好外語學院2015年普通本??茖W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根據國家獎助學金管理有關規(guī)定、《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工作指南》、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5>44號)及學校的相關通知要求(校學工字<2015>21號),現將外語學院2014-2015學年國家獎學金評選實施辦法(試行)通知如下:
一、外語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高旭亮
成 員:唐小云 葉立霜 林彥君 李曦 楊坤 任怡
評審小組辦公室設在外語學院學生科(百會堂4-12)。
二、評審對象
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高校全日制本??贫昙壱陨希ê昙墸W生中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 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生中學習成績優(yōu)秀、綜合能力較強、全面發(fā)展的本專科在校生。
三、評選時間:2014-2015學年。
四、評選名額:1人
五、評選規(guī)則:凡滿足“申請基本條件”的學生均具有申報資格。學院對所有申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量化積分核算,以積分核算為參照評選,具體量化細則見(附件)。
六、申請基本條件
國家獎學金的申請人必須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具體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模范遵守校級校規(guī),不得有學術不端或不誠信考試記錄,在校期間未受任何處分,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學習成績:2014-2015學年期間不得有重修或補考記錄。2014-2015學年學習成績排名位于年級專業(yè)的前10%(含10%,下同)。
3、基礎條件:凡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必須通過大學英語CET-4(425分及以上);計算機通過國家一級或省一級。
七、評選程序
1、凡符合申報條件的學生,向學院提交書面申請一份;
2、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表格在班委聯系群共享下載);
3、提交2014-2015學年所有獲獎證書、等級證書等復印件一份,以備資格審查和綜合素質量化積分核算;
4、學院評審小組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等額確定本院擬評選學生名單,并在學院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資助管理中心。學校資助管理中心按規(guī)定審查學院評審程序是否規(guī)范,推薦學生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要求,審查無異議后,在學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評審情況及結果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八、報送材料
凡有意申報2014-2015學年國家獎學金的學生,請在2015年10月10日中午12點前將申報材料按照順序準備好:書面申請(手寫)紙質版一份,《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版一式兩份,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交外語學院學生科辦公室(百會堂4-12)。《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電子版發(fā)楊坤老師郵箱310783167@qq.com。
九、特殊情況說明
本次評選,針對符合成績要求范圍的二年級以上學生,為保證評選的公平公正公開,因涉及多年級多專業(yè),對于可能出現的情況作補充說明:
1、滿足成績要求,以綜合量化積分排名,排名最高者當選。
2、滿足成績要求,如綜合量化積分相同情況下,則以學生在所在專業(yè)班級的成績排名先后確定獲獎學生。
附件:
綜合素質量化積分換算細則
一、綜合素質量化積分換算只針對2014-2015學年,即2014年9月-2015年9月。
二、換算細則:
1、評為校優(yōu)秀學生,每獲評一次加0.02分;
2、獲得學校學習一等獎學金,每獲評一次加0.02;獲得二、三等獎學金,每獲評一次加0.01;
3、計算機過國家二級或省二級,加0.01分;計算機過三級,加0.02分;
4、非英語專業(yè)通過CET-6(425及以上)加0.02分;英語專業(yè)通過TEM-4加0.02分。日語專業(yè)通過NSS-4加0.02分。通過全國外語六級口語等級考試,B級加0.01分,A級加0.02分;
5、英語專業(yè)通過第二外語日語等級考試,四級加0.01分,三級加0.02分, 二級加0.03分,一級加0.04分。
6、各類比賽獲獎,省級一等獎加0.03分;省級二等獎加0.02分;省級三等獎加0.01分;國家級一等獎加0.06分;國家級二等獎加0.05分;國家級三等獎加0.04分;
7、獲得四川省大學生綜合素質A級證書加0.02分;
8、獲得市級榮譽稱號加0.02分,省級榮譽稱號加0.03分,國家級榮譽加0.05分;
9、被評為校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每獲評一次加0.01分;被評為四川省優(yōu)秀學生干部,每獲評一次加0.02分;被評為社會工作優(yōu)秀獎,每獲評一次加0.01分;被評為社會實踐先進個人,每獲評一次加0.01分;
10、普通話通過二級甲等加0.01分,一級乙等加0.02分。
11、學生在校期間,在公開發(fā)行的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核心期刊加0.03分,省級期刊加0.02分 。
三、其他要求:
(一)以下情況,成績排名適當放寬(成績排名進入前30%)。學生在校期間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chuàng)新發(fā)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yōu)秀。在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中,“特別優(yōu)秀”是指: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qū)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yè)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chuàng)新發(fā)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yè)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yōu)秀學生干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杰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二)所有加分項目必須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連同《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起上交學院學生科辦公室,以備學院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成都中醫(yī)藥大學外語學院
2015年10月8日
一、外語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高旭亮
成 員:唐小云 葉立霜 林彥君 李曦 楊坤 任怡
評審小組辦公室設在外語學院學生科(百會堂4-12)。
二、評審對象
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高校全日制本??贫昙壱陨希ê昙墸W生中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 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生中學習成績優(yōu)秀、綜合能力較強、全面發(fā)展的本專科在校生。
三、評選時間:2014-2015學年。
四、評選名額:1人
五、評選規(guī)則:凡滿足“申請基本條件”的學生均具有申報資格。學院對所有申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量化積分核算,以積分核算為參照評選,具體量化細則見(附件)。
六、申請基本條件
國家獎學金的申請人必須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具體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模范遵守校級校規(guī),不得有學術不端或不誠信考試記錄,在校期間未受任何處分,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學習成績:2014-2015學年期間不得有重修或補考記錄。2014-2015學年學習成績排名位于年級專業(yè)的前10%(含10%,下同)。
3、基礎條件:凡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必須通過大學英語CET-4(425分及以上);計算機通過國家一級或省一級。
七、評選程序
1、凡符合申報條件的學生,向學院提交書面申請一份;
2、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表格在班委聯系群共享下載);
3、提交2014-2015學年所有獲獎證書、等級證書等復印件一份,以備資格審查和綜合素質量化積分核算;
4、學院評審小組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等額確定本院擬評選學生名單,并在學院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資助管理中心。學校資助管理中心按規(guī)定審查學院評審程序是否規(guī)范,推薦學生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要求,審查無異議后,在學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評審情況及結果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八、報送材料
凡有意申報2014-2015學年國家獎學金的學生,請在2015年10月10日中午12點前將申報材料按照順序準備好:書面申請(手寫)紙質版一份,《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版一式兩份,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交外語學院學生科辦公室(百會堂4-12)。《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電子版發(fā)楊坤老師郵箱310783167@qq.com。
九、特殊情況說明
本次評選,針對符合成績要求范圍的二年級以上學生,為保證評選的公平公正公開,因涉及多年級多專業(yè),對于可能出現的情況作補充說明:
1、滿足成績要求,以綜合量化積分排名,排名最高者當選。
2、滿足成績要求,如綜合量化積分相同情況下,則以學生在所在專業(yè)班級的成績排名先后確定獲獎學生。
附件:
綜合素質量化積分換算細則
一、綜合素質量化積分換算只針對2014-2015學年,即2014年9月-2015年9月。
二、換算細則:
1、評為校優(yōu)秀學生,每獲評一次加0.02分;
2、獲得學校學習一等獎學金,每獲評一次加0.02;獲得二、三等獎學金,每獲評一次加0.01;
3、計算機過國家二級或省二級,加0.01分;計算機過三級,加0.02分;
4、非英語專業(yè)通過CET-6(425及以上)加0.02分;英語專業(yè)通過TEM-4加0.02分。日語專業(yè)通過NSS-4加0.02分。通過全國外語六級口語等級考試,B級加0.01分,A級加0.02分;
5、英語專業(yè)通過第二外語日語等級考試,四級加0.01分,三級加0.02分, 二級加0.03分,一級加0.04分。
6、各類比賽獲獎,省級一等獎加0.03分;省級二等獎加0.02分;省級三等獎加0.01分;國家級一等獎加0.06分;國家級二等獎加0.05分;國家級三等獎加0.04分;
7、獲得四川省大學生綜合素質A級證書加0.02分;
8、獲得市級榮譽稱號加0.02分,省級榮譽稱號加0.03分,國家級榮譽加0.05分;
9、被評為校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每獲評一次加0.01分;被評為四川省優(yōu)秀學生干部,每獲評一次加0.02分;被評為社會工作優(yōu)秀獎,每獲評一次加0.01分;被評為社會實踐先進個人,每獲評一次加0.01分;
10、普通話通過二級甲等加0.01分,一級乙等加0.02分。
11、學生在校期間,在公開發(fā)行的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核心期刊加0.03分,省級期刊加0.02分 。
三、其他要求:
(一)以下情況,成績排名適當放寬(成績排名進入前30%)。學生在校期間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chuàng)新發(fā)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yōu)秀。在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中,“特別優(yōu)秀”是指: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qū)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yè)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chuàng)新發(fā)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yè)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yōu)秀學生干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杰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二)所有加分項目必須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連同《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起上交學院學生科辦公室,以備學院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成都中醫(yī)藥大學外語學院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