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中醫(yī)外語發(fā)【2018】11號外語學院2017-2018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實施辦法
成中醫(yī)外語發(fā)〔2018〕11號
外語學院2017-2018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實施辦法
為認真做好外語學院2017-2018學年普通本專科學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根據(jù)國家獎助學金管理有關規(guī)定、《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工作指南》和《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523號)及學校的相關通知要求,現(xiàn)將外語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實施辦法通知如下:
一、外語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聶萬里
成 員:唐小云 葉立霜 李曦
曹思琦 劉婷婷
評審小組辦公室設在外語學院學生科(百會堂4-12)。
二、評審對象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贫昙壱陨希ê昙墸W生中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
三、評選時間:2017-2018學年。
四、評選名額:25(名額分配情況見附件)
五、評選條件
根據(jù)成都中醫(yī)藥大學關于2017-2018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要求,凡參評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必須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具體應滿足以下條件:
1、學習年限。成績排名只針對2017-2018學年。
2、家庭經(jīng)濟困難。申請人在參評學年度(2017-2018學年)被認定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
3、學習成績。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原則上應在評選范圍內位于前10%。評選學年無重修、緩考、補考和違紀現(xiàn)象。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須在參評學年度(2017-2018學年)獲得1次及以上校級表彰獎勵。校級表彰獎勵是指以學校黨委或行政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不包括學校任一內設機構,如團委、學生處等。
4、最終綜合排名。參加評選的學生以最終綜合排名(最終綜合排名=2017-2018學年平均學分績點+綜合積分)確認評選資格,同等條件下,平均學分績點較高者優(yōu)先。
六、申報流程
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在9月18日下午6點之前,提交個人書面申請一份(內容包括個人家庭經(jīng)濟情況、思想品德、學習生活、遵守校紀校規(guī)等情況),《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所有加分項目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起提交至本班學習委員處,由學習委員組織班級評議小組根據(jù)參評綜合量化積分細則進行核算,并在9月19日中午中午12:00前將核算結果在班級進行公示,并將結果提交百會堂4-12。
根據(jù)學院最終名額分配,取最終綜合排名較高者獲評國家勵志獎學金。獲評學生材料以班級為單位交至百會堂4-12辦公室,以備學院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紙質版交學院學生科(百會堂4-12辦公室),電子版發(fā)郵箱1445673923@qq.com。
七、綜合素質量化積分換算細則
(一)綜合素質量化積分換算只針對2017-2018學年,即2017年9月-2018年8月。
(二)換算細則:
1、獲得各類榮譽稱號加分如下:校級優(yōu)秀學生,獲評一次加0.02分;校級優(yōu)秀團干部,獲評一次加0.01分;市級優(yōu)秀團干部,獲評一次加0.02分;省級優(yōu)秀團干部,獲評一次加0.03分;校級優(yōu)秀團員,獲評一次加0.01分;校級優(yōu)秀志愿者,獲評一次加0.01分;市級優(yōu)秀志愿者,獲評一次加0.02分;省級優(yōu)秀志愿者,獲評一次加0.03分;國家級優(yōu)秀志愿者,獲評一次加0.05分;校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獲評一次加0.01分;市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獲評一次加0.02分;省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獲評一次加0.03分;校級社會工作優(yōu)秀獎,獲評一次加0.01分;校級社會實踐先進個人,獲評一次加0.01分;
2、獲得學校學習一等獎學金,獲評一次加0.02分;獲得二、三等獎學金,獲評一次加0.01分;
3、計算機過國家二級或省二級,加0.01分;計算機過三級,加0.02分;
4、非英語專業(yè)通過CET-6(425及以上)加0.02分;英語專業(yè)通過TEM-4加0.02分。日語專業(yè)通過NSS-4加0.02分。非英語專業(yè)通過全國外語六級口語等級考試,B級加0.01分,A級加0.02分;
5、個人參加各類比賽獲獎加分如下:校級一等獎加0.02分,校級二等獎加0.01分,校級三等獎加0.01分;省級一等獎加0.04分,省級二等獎加0.03分,省級三等獎加0.02分;國家級一等獎加0.05分,國家級二等獎加0.04分,國家級三等獎加0.03分;(備注:以證書頒獎單位審定獲獎等級)
6、獲得四川省大學生綜合素質A級證書加0.02分;
7、普通話通過一級乙等加0.01分;
8、學生在校期間,在公開發(fā)行的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核心期刊加0.03分,省級期刊加0.02分 。
(三)其他要求:
以下情況,成績排名適當放寬(成績排名進入前30%)。學生在校期間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chuàng)新發(fā)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xiàn)特別優(yōu)秀。在本??粕鷩要剬W金評審中,“特別優(yōu)秀”是指: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xiàn)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qū)產(chǎn)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chǎn)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yè)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chuàng)新發(fā)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yè)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yōu)秀學生干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杰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成都中醫(yī)藥大學外語學院
2018年9月18日
外語學院黨政辦公室 2017年9月18日印發(fā) |
附件:
2017-2018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分配情況
班級 |
名額 |
漢語國際教育2015級 |
3 |
英語2015級 |
2 |
日語2015級 |
2 |
漢語國際教育2016級 |
3 |
英語2016級 |
3 |
日語2016級 |
2 |
漢語國際教育2017級 |
4 |
英語2017級 |
3 |
日語2017級 |
3 |
共計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