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開展2019年秋季學期重修學分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教學工作安排,2019年秋季學期重修學生報名、繳費已完成。本學期重修的課程以插班上課、開班講授、輔導答疑三種方式進行?,F(xiàn)將本次重修學分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學期試行重修學生插入到正常行課班級上課,過程考核、期末考試與該正常行課班級要求一致(本學期為過渡學期,如果重修學生已錯過過程考核,就以末考成績作為綜合成績)。
凡一門課程申請加開課學生在30人以上(含30人),要求開班講授,排入教務系統(tǒng),按課表行課;重修人數在30人以下(不含30人),由教研室安排教師輔導答疑。
開班講授的課程,教學計劃學時數在50學時以下的,講授9學時;教學計劃時數為50~80學時的課程,講授12學時;教學計劃學時數為80學時以上的課程,講授15學時。輔導答疑的課程,教學計劃學時數在50學時以下的課程,輔導答疑不少于2次;教學計劃學時數為50~80學時的課程,輔導答疑不少于3次;教學計劃學時數為80學時以上的課程,輔導答疑不少于4次。
二、本次重修學分在教務系統(tǒng)安排師生第一次見面或上課的時間和地點,請教研室通知教師按時與重修學生見面,以后輔導答疑的重修時間由承擔重修任務的教師與同學協(xié)商確定。如輔導答疑需教室,可直接與我處教務科聯(lián)系(TEL:028-61800082)。開班上課和輔導答疑的重修工作應在本學期第16教學周內完成(含考試登成績)。
三、學生未按規(guī)定修讀或參加輔導者,重修無效,不得參加考試。
四、開班講授和輔導答疑方式的重修考試工作,按考試規(guī)范進行管理,考試時間由教師與學生協(xié)商確定(建議第15教學周進行)。所有課程應于第16教學周周日(12月22日)前結束。學生因未參加重修學習而錯過考試時間,該門課程成績錄為“缺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下次另行報名繳費重修。承擔重修任務(開班講授、輔導答疑)的教研室務必于考試前一周到教務處完成制卷工作。
五、重修成績錄入:插班上課的與正常開課班級一起錄入;開班講授、輔導答疑的重修成績從第14周(12月2日)起開始錄入。截止時間與期末全校成績錄入截止時間一致。
六、個別學生重修課程第一次見面時間可能有重排現(xiàn)象,如果錯過師生第一次見面時間,請直接聯(lián)系重修加開課程的“授課教師”。
七、教師輔導重修學生人數以教務系統(tǒng)里重修學生名單為準,名單外的學生不能錄入成績。
八、本次重修后,成績仍不合格者,可在以后對應學期再次報名繳費參加重修。
請各學院及時通知教師和學生,確保本次重修工作順利進行。
教 務 處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