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動2015年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部門:
2015年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以下簡稱西部項目)選派工作已經開始。為保證選派工作的順利進行,現(xiàn)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規(guī)模及重點支持領域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簽署的協(xié)議,今年四川省西部項目計劃錄取規(guī)模為150人。其中理工農醫(yī)類優(yōu)先支持的學科領域為:電子信息技術、裝備制造、新能源、油氣化工、生物醫(yī)藥、新材料、飲料食品、節(jié)能環(huán)保、現(xiàn)代農業(yè)、航空航天、汽車制造、現(xiàn)代生物等;文史哲管藝類優(yōu)先支持的學科領域為:社會保障、金融、現(xiàn)代服務、公共管理、哲學社科、法律、社會工作等。
二、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3-6個月,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5周歲(含),教學科研人員應為教授或博士生導師;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3-12個月(其中:留學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僅限“科研團隊”和由國家留學基金委統(tǒng)一安排成班派出項目申請人填報),年齡不超過50周歲(含)。
博士后:留學期限3-24個月,年齡不超過40周歲(含),應為國內高等學校或科研單位具有博士學位、具體從事教學或科研工作的優(yōu)秀在職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yè)時間應在3年以內。
三、選派范圍、申請條件及名額分配
(一)選派范圍
我校正式教職員工。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員須符合《2015年國家留學資金資助出國人員選撥簡章》、《2015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項目選派辦法》及《2015年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申報子項目的,另需符合子項目規(guī)定的其它要求。具體條件可在國家留學網上查閱;http://www.csc.edu.cn/。
2.曾于2008年—2012年錄取,資助資格到期未派出,且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同意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申報本年度西部項目。
3.2013,2014連續(xù)兩年申報未成功者,原則上今年不予推薦;每人限申報一項國家留學資金資助項目。
(三)申報名額分配
今年我校可推薦不超過5人。
四、需特別注意的問題
1.2015年西部項目申請人須提前獲得外方正式邀請信后方可申報(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教育科研機構合作協(xié)議派出者,無需提供邀請函。)。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按照申請人提供的邀請信中的國外接收單位進行錄取。一經錄取,留學國別、留學單位及留學期限將不予變更。
2.2015年不再組織聯(lián)合評審,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組織專家以通訊評審或視頻面試的方式進行終審。
3.2015年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將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國家留學基金委不再受理延長留學資格有效期的申請。
4.外語水平需達到《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確定的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附件1)。
五、工作安排
1.申請人于4月3日--10日進行網上報名并報送紙質材料,紙質材料務必依照《關于準備西部項目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附件3)的要求,整理無誤后進行報送。項目網上申報指南請查閱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csc.edu.cn/Chuguo/9fa13a8d1c714a5397c80571526dca75.shtml)。
紙質材料于4月10日前報送至人事處(溫江校區(qū))420辦公室。
2.申請人填寫《單位推薦意見表》(附件4)、《 2015年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申請人信息匯總表》(附件5)發(fā)送至戴鷗OA郵箱。
3.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戴鷗 電 話:61800045
附件:
2. 西部項目推選單位申報科研團隊方式派出的說明[DOC格式]附件
5. 2015年西部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申請人信息匯總表[XLS格式]附件
人事處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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