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中層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黨委,各學院、部門:
按照《四川省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試行辦法》要求,經(jīng)2017年11月28日學校黨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中層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考核工作,現(xiàn)將考核工作有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不斷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隊伍建設,發(fā)揮年度考核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的管理監(jiān)督和激勵鞭策作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鍛造忠誠、干凈、擔當?shù)母刹筷犖椋瑸閷崿F(xiàn)“雙一流”建設目標提供組織和隊伍保障。
堅持黨管干部、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客觀公正的原則,堅持定量分析與定性評價相結合,采取述職述廉、民主測評、實績分析、綜合評價等形式進行。
二、考核對象
學校中層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中層副職以上非領導職務和科級領導人員的年度考核參照本通知所列考核內容,由學院和部門結合教職工年度考核一并進行。
三、考核內容、等次和標準
(一)領導班子的考核內容、等次和標準。
主要考核領導班子緊緊圍繞學校2017年黨政工作要點貫徹情況,主要包含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領導能力、工作實績、反腐倡廉、完成重點任務五個方面的情況。
“思想政治建設”重點測評政治方向、思想作風等方面的情況;“領導能力”重點測評貫徹執(zhí)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依法辦事、統(tǒng)籌協(xié)調、攻堅克難、選人用人等方面的情況;“工作實績”重點測評黨建與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培養(yǎng)、學科建設、教學工作、科研工作、服務社會、文化建設等方面情況;“反腐倡廉”重點測評遵守黨的紀律、廉潔自律、廉政建設等方面情況;“完成重點任務”重點測評完成學校、學院或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和重點工作以及解決突出問題的情況。
對領導班子的測評意見分為“優(yōu)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民主測評“優(yōu)秀”得票率不低于60%,“較差”得票率不高于10%,評定為“優(yōu)秀”;民主測評“優(yōu)秀”和“良好”的得票率不低于60%,“較差”得票率不高于15%,評定為“良好”;民主測評“優(yōu)秀”“良好”和“一般”的得票率不低于60%,“較差”得票率不高于30%,評定為“一般”;民主測評“較差”得票率超過30%,經(jīng)組織部核查,報黨委常委會認定,可評定為“較差”。
(二)領導人員的考核內容、等次和標準。
主要考核領導人員遵守黨的紀律、履行崗位職責、工作勝任程度,側重評鑒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
“德”主要考核政治態(tài)度、思想品德、“四個意識”等方面的情況;“能”主要考核政策水平、組織協(xié)調、業(yè)務能力、改革創(chuàng)新、心理素質等方面的情況;“勤”主要考核領導人員的精神狀態(tài)、工作態(tài)度、工作作風和敬業(yè)精神等方面的情況;“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成效、解決復雜問題、開展基礎性工作等方面的情況;“廉”主要考核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領導人員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民主測評“優(yōu)秀”得票率不低于60%,“不合格”得票率不高于10%,評定為“優(yōu)秀”;民主測評“優(yōu)秀”和“合格”的得票率不低于60%,“不合格”得票率不高于15%,評定為“合格”;民主測評“優(yōu)秀”“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得票率不低于60%,“不合格”得票率不高于30%評定為“基本合格”;民主測評“不合格”得票率超過30%,并經(jīng)組織核實,評定為“不合格”等次。
考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jīng)黨委常委會研究,應評定為“不合格”:受到黨內警告及以上處分或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的;班子主要負責人不嚴格執(zhí)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和財經(jīng)紀律,造成不良后果的;未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因失職或不作為給學校、學院或部門利益和聲譽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政策水平和業(yè)務能力不能適應本職工作要求,經(jīng)培養(yǎng)仍無明顯進步的;違反學校保密規(guī)定,造成泄密事故的;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省委十項規(guī)定和廉潔自律準則的;
學校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結果作為確定領導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的重要依據(jù)。其中,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所在學院、部門在學校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結果應為“良好”以上等次;所在學院、部門在學校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結果“優(yōu)秀”的,領導人員在年度考核中可優(yōu)先考慮評定為“優(yōu)秀”等次;所在學院、部門在學校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結果“合格”及以下的,領導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經(jīng)考評部門充分調查核實、綜合分析評價后提出建議,由黨委常委會作出決定評定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四、組織領導
年度考核工作在學校黨委統(tǒng)一領導下,由黨委組織部負責,各分黨委具體組織實施。
五、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個人總結。
2017年12月20日前,領導人員嚴格按照述職述廉報告規(guī)范文本格式(附件1),根據(jù)2017年學校工作要點,結合本學院或部門目標管理任務和年度工作計劃,對照考核內容,將履行職責及完成各項任務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同時填寫《成都中醫(yī)藥大學中層領導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附件2)。工作崗位發(fā)生變化的干部,總結應包含崗位變化前后兩部分工作內容。
(二)述職述廉。
2017年12月29日前,基層黨組織召開述職述廉測評大會,大會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主持。黨政主要負責人代表班子述職,與個人述職述廉一并進行,每人述職時間不超過15分鐘;其他領導人員每人述職時間不超過10分鐘。
(三)民主測評。
1.各學院、部門測評
學校黨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處可派出工作人員監(jiān)督大會陳述和民主測評工作。陳述結束后由參會人員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進行民主測評(測評表見附件3、4)。測評意見按照50%的權重計入測評結果。
(1)學院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述職述廉、測評
參會人員為:內設工作機構、教研室負責人,副高以上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教師代表;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代表;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因年齡原因提前退出處級領導崗位的干部;其他需要參加的人員。參會人員名單由黨政聯(lián)席會確定。教職工人數(shù)在50人以上的部門,參與測評的人員不得低于全體教職工人數(shù)的二分之一,同時不低于上述所列各方面人員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教職工人數(shù)在50人以下的部門,由全體人員參加,因各種原因不能全體人員參加時,參與測評的人員至少應達到全體教職工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
(2)離退休工作處、后勤基建處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述職述廉、測評
離退休黨委召開的大會參會人員為:全體在職教職工;黨總支、黨支部、行政小組代表。
后勤基建處黨委召開的大會參會人員為:科以上干部;在編、招聘職工代表。在編職工到會人數(shù)不少于全體在編人員總數(shù)的二分之一。
(3)機關各部門中層領導人員述職述廉、測評
機關黨委范圍內的各部門中層領導人員在黨支部范圍內作口頭陳述。
參會人員為:黨支部范圍內全體教職工。民主測評時,到會人數(shù)須達到應到會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以上。
2.分管校領導測評
分管校領導對分管、聯(lián)系的部門、學院的領導班子、領導人員進行測評(測評表見附件3、4)。測評意見按照20%的權重計入測評結果。
3.校領導班子測評
校領導班子對中層領導班子、領導人員進行測評(測評表見附件3、4)。測評意見按照30%的權重計入測評結果。
(四)學校審定。
2018年1月10日前,黨委組織部根據(jù)基層黨組織民主測評、分管校領導測評、校領導班子測評結果和2017年學院、部門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情況提出中層領導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建議,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作出中層領導人員年度考核等次決定。其中優(yōu)秀等次人員按不超過中層領導人員總數(shù)的20%確定。
(五)優(yōu)秀等次人員公示。
對經(jīng)校黨委研究審定為年度考核結果優(yōu)秀等次的人員,在學校范圍內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發(fā)文公布。
公示無異議,由黨委組織部將學校黨委審批的中層領導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發(fā)文公布。
考核對象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應在接到考核結果5個工作日內向黨委組織部提出申訴;黨委組織部應在一個月內將申訴復議意見答復考核對象。
六、考核結果運用
1.年度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職務升降、獎勵懲處、調整領導班子等的重要依據(jù)。
2.對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領導人員進行表彰獎勵。
3.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領導人員,按照績效工資相關規(guī)定晉升薪級工資檔次;符合其他任職規(guī)定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職級的資格;享受年度績效考核獎勵。
4.對領導班子民主測評滿意度不高,或存在突出問題的,學校黨委組織部等部門及時深入調查核實,確有問題的,對班子成員進行集體約談,限期整改。
5.年度考核被評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領導人員,按照規(guī)定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指出問題和不足,限期改進;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薪級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1年內不得晉升職務;不享受年度考核績效獎勵。
6.年度考核被評定為“不合格”等次的領導人員,按照規(guī)定免職;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薪級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績效考核獎勵。
7.領導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經(jīng)本人對考核意見和等次表明意見并簽字后,存入本人檔案。
七、工作要求
1.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領導,把組織好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年度考核工作,作為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隊伍建設的重要措施,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分管或聯(lián)系校領導、組織部門、基層黨組織要對領導人員述職述廉報告等材料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整改,確??己斯ぷ鞯捻樌M行。
2.領導人員要充分認識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本著對組織、同志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黨組織的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處理好工作與考核的關系,積極參與,主動配合,認真做好年度考核各項具體工作。
3. 考核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開展,規(guī)范程序,嚴肅紀律,依規(guī)考核。嚴禁拉票賄選、說情打招呼、弄虛作假、搞拉幫結伙等行為。一經(jīng)查實,一律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4. 附件可在黨委組織部主頁下載,打印用A4紙雙面打印。
5. 各分黨委務必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將本黨委召開大會述職和民主測評工作的時間、地點和應到會教職工人數(shù)等情況書面報告黨委組織部,便于協(xié)調安排工作。
6.中層領導人員年度考核民主測評匯總表和中層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測評表匯總表(附件5、6)在各分黨委召開述職測評大會后3日內交黨委組織部干部科,并加蓋公章;領導人員述職述廉報告和年度考核登記表(附件1、2)在學校黨委確定考核等次后以分黨委為單位,于2018年1月15日前匯總報送黨委組織部干部科,同時提交電子版。
附件:1.成都中醫(yī)藥大學中層領導人員述職述廉報告規(guī)范文本格式
2.成都中醫(yī)藥大學中層領導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3.成都中醫(yī)藥大學中層領導人員年度考核民主測評表
4.成都中醫(yī)藥大學中層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測評表
5.成都中醫(yī)藥大學中層領導人員年度考核民主測評匯總表
6.成都中醫(yī)藥大學中層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測評表匯總表
中共成都中醫(yī)藥大學委員會
2017年11月30日